您的位置 主页 正文

什么是审计证据?如何获取审计证据?

一、什么是审计证据?如何获取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在审计过程中所找到的数字文字音频视频等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的材料。获取审计证据,一般都是在查账的过程中发现的。 二、

一、什么是审计证据?如何获取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在审计过程中所找到的数字文字音频视频等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的材料。获取审计证据,一般都是在查账的过程中发现的。

二、审计证据涉及什么部门

审计证据涉及什么部门,这是在审计领域经常讨论的一个重要话题。审计证据是审计师用来支持其审计意见的信息,可以是在审计过程中获得的文件、记录、计算、相关披露以及其他信息。在审计中,审计师需要收集、评估和解释审计证据,以便形成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和公正的意见。

审计证据的重要性

审计证据在审计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帮助审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还可以帮助审计师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通过收集和分析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师可以减少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审计证据的类型

审计证据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包括内部和外部证据。内部证据是指来自被审计单位内部的信息,例如财务记录、账目和文件。外部证据则是指来自外部的信息,例如银行对账单、律师函和确认函。

审计证据的来源

审计证据可以来自多个部门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行政部门、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在采集审计证据时,审计师需要与这些部门和单位密切合作,确保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

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是审计证据的重要来源之一,因为财务部门负责处理和维护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审计师通常会与财务部门合作,获取财务报表、账目和记录等信息作为审计证据。

行政部门

行政部门通常负责管理和监督被审计单位的整体运营,包括人力资源、行政事务和法律事务等方面。审计师可能需要向行政部门了解相关政策、流程和决策,以获取审计证据。

采购部门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和供应链管理,审计师可能需要了解采购活动的流程、合同和付款情况,以评估与供应商的交易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

销售部门

销售部门负责销售和市场营销活动,审计师可能需要了解销售业绩、客户合同和收入确认等信息,以确保销售活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结论

审计证据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审计师全面、准确地收集和分析信息,以支持其审计意见的形成。各部门的合作和配合对于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审计师才能获得足够的审计证据,保证审计质量和独立性。

三、审计证据的性质?

审计证据充分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因素: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注册会计师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质量。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少。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意见所依据的结论方面具有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是指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与审计程序的目的和所考虑的相关认定之间的逻辑联系。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指证据的可信程度。

四、审计证据的分类?

证据可以从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来源、证据的重要性等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①审计证据按形式不同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视听证据、鉴定和勘验证据、环境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存在并以外部特征和内在本质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  书面证据是指以书面形式存在并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  口头证据是指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人员提供的言词材料。  视听或电子证据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磁带及其他电子计算机储存形式存在的、用于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  鉴定和勘验证据是指因特殊需要审计机关指派或聘请专门人员对某些审计事项进行鉴定而产生的证据。  环境证据是指对审计事项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状况。  

②审计证据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亲历证据、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  亲历证据是指审计人员亲自东数编制的计算表、分析表等而去的的审计证据。  内部证据是指从被审计单位内部去的的证据  外部证据是指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取得的审计证据。  

③审计证据按其相互关系可分为基本证据和辅助证据。

五、审计证据数量要求?

收集审计证据的基本要求

(一)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它是指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结论方面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也即审计证据必须真实、可信,并应与所要实现的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

审计人员在分析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审计证据来源的独立性。即审计人员从被审计单位以外独立第三方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内部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二是审计对象内部控制系统对审计证据的影响。即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情况下形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缺失或无效情况下形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三是审计证据取得的方式。即审计人员通过清查、计算、盘点等方式直接取得的审计证据,比通过其他间接方式取得的审计证据更可靠,从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资料中直接采集的审计证据,比经过被审计单位加工处理后提供的审计证据更可靠。四是审计证据的表现形式。如原件形式的审计证据比复制件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审计人员取得的书面审计证据比口头证据更可靠等。

审计人员在分析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应考虑以下方面:一是针对某一具体审计目标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者获取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二是采用一种方法取得的审计证据,可能只与某些具体的审计目标相关联,而与其他具体审计目标无关系。例如存货盘点的结果只能证明存货是否确实存在,数量是否准确,以及是否毁损及短缺,而不能证明存货的计价是否正确,也不能保证被审计单位对该资产拥有所有权。因为存货盘点的结果中很有可能包含有其他单位的存货寄存在被审计单位仓库,或者被审计单位虽然已作销售但购货方未提货的情况等。

(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充分性亦称足够性,是指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目标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必须是建立在充分的审计证据基础之上,但是也并非是说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多多益善。审计也要满足成本效益原则,审计人员通常把需要足够数量审计证据的范围降到最低限度。由于时间、空间和审计成本等因素的限制,审计人员不能取得满意的审计证据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替代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对每一审计项目收集审计证据的需要量,以及取得这些审计证据的渠道和方法,应该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审计人员可以在审计事项中选取全部项目或者部分特定项目进行审查,也可以进行审计抽样获取审计证据。

(三)审计证据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对审计证据取得程序的衡量。它是指审计证据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取得,并符合规定形式。审计证据同其他行政执法证据和司法证据一样,也必须具有合法性。任何超越法定权限,以及不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所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新颁布实施的《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四)审计证据的相对重要性

相对重要性是对审计证据影响整体审计目标的衡量。相对于整体审计目标而言,越是重要的审计事项其审计证据的重要性度越高。如果某一具体审计事项并不重要,即使取得的审计证据可靠性很高,也不能算是很重要的审计证据,因为它对整体审计目标的影响并不大。

(五)审计证据的成本性要求

成本性要求是对审计证据取得成本大小的衡量。审计人员在某种情况下,会考虑成本因素放弃收集最为理想的审计证据,而采用仍能满足审计目标的质量稍逊的,但成本却低得多的替代审计证据。例如为了核实被审计单位一些重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审计人员考虑成本因素,一般会采用函证的方式,而不会直接到这些客户去调查取证,因为函证比外部调查取证更经济、更便捷。当然,对于重要的审计项目,即使要付出很大的审计成本,审计人员也要尽可能地获取有力的审计证据。

以上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相对重要性等基本要求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之间成反比例变动,即审计证据越具适当性,则审计证据数量可以越少;二是审计证据重要性程度越高,对充分性、适当性的要求也越高;三是审计证据离开合法性也就谈不上适当性,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的事实,只有依照法定程序加以收集和运用之后才能成为审计证据;四是考虑成本性要求也就会影响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等等。

六、审计证据中间接证据有哪些?

间接证据是指对被审计事项具有间接证实功能的证据。这种证据需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审计事项的事实。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取决于它与其他证据结合。

间接证据使用原则:

1、应审查间接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只有客观存在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且为法律容许的证据方可采用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即有关犯罪事件、地点、过程、手段、工具、后果、目的、动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的等,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地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

七、什么属于基本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里基本证据是书面证据。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测试程序和运用不同的方法所获取的以书面资料为存在形式的审计证据,诸如: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各种明细项目表、各种合同、会议记录和文件、函件、通知书、报告书、声明书、程序手册等、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收集的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一种证据。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基本上都以书面证据为基础。

八、什么属于辅助审计证据?

辅助审计证据也叫佐证证据,它是基本证据的必要补充,它能够支持基本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如审批手续、询证丽件、各种凭证及各种实物物资等。

辅助证据必须与证实应证事项的基本证据直接相关,并且能够说明基本证据有效。此外,还可以从若于不同角度对审计证据进行其他分类。

九、审计证据名词解释?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表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所必须具备的依据。在审计活动结束时,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其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是否真实、正确,依照一定的审计标准发表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

十、审计证据怎么解释呢?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  【定义】  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编制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信息和其他信息。  【主要特征】  (1)证据范围的广泛性。除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证据外,还可以是其他证据;  (2)证据用途的多样性;  (3)证据收集主体的特定性;  (4)证据资源的特殊性;  (5)审计证据是审计质量的主要保证。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